根據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與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合法擁有的本公告項下資產(包括債權及擔保從債權),已于2022年8月24日依法轉讓給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特此將下表所列債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事實通知與該等債權及相關權益有關的借款人、物權擔保人和/或保證人、法院判決與裁定確定的責任人及其各自的承繼人(下稱“義務人”)。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作為該等債權及相關權益的出讓人,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該等債權及相關權益的受讓人,現公告要求各“義務人”從公告之日起向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應合同約定或法院判決與裁定確定的全部義務(若借款人更名、改制、吊銷營業執照或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請相關承繼主體、清算主體代為履行義務或者承擔清算責任)。
本公告清單列示截止至基準日的貸款本金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結算,實際計算與欠息金額不一致,以實際計算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合同編號、債權金額、擔保人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
詳細清單見附件
聯系電話:
1.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 0731-85907734 黃經理、0731-85902134 劉經理、0731-85902069 左經理
2. 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15874268886 肖經理
附件:債權資產清單 單位:人民幣/元
義務人名稱 | 合同編號 | 貸款本金余額(截止基準日 2022年 6 月 29 日) | 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
廖琴、丁志遠 | RL20200509001475 | 537223.93 | 以《個人循環授信額度合同(含最高額抵押條款)》的約定為準 |
彭糧鋼 | RL20190521000950 | 617865.55 | 以《個人循環授信額度合同(含最高額抵押條款)》的約定為準 |
張運通 | RL20211014001717 | 305449.6 | 以《個人信用貸款合同》為準 |
湯政香、周碧波 | RL20190403003258 | 324519.04 | 以(2022)湘0102民初5287號判決書為準 |
伍孟明 | RL20161216000624 | 575043.58 | 以(2021)湘0102民初12514號判決書為準 |
歐陽彩云 | RL20190411000930 | 531359.26 | 以《個人循環授信額度合同(含最高額抵押條款)》的約定為準 |
孔維 | RL20190319002150 | 416005.51 | 以《個人循環授信額度合同(含最高額抵押條款)》的約定為準 |
龔華、黃海明 | RL20190423001413 | 488245.61 | 以《個人循環授信額度合同(含最高額抵押條款)》的約定為準 |
張雄坤 | RL20190717001808 | 361208.48 | 以《個人循環授信額度合同(含最高額抵押條款)》的約定為準 |
責編:李虹霖
來源:湘江資產